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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社会部网球比赛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93 更新时间:2014-05-21 16:46:4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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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江西省体育局 赣州市人民政府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江西省体育总会 江西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江西省网球协会 四、执行:共青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五、时间地点: 预赛: 决赛:2014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地点:共青城市网球中心 六、参加对象 1、高水平组不限地域、不限水平、不限年龄 2、其余组别参加对象为江西省各设区市网球协会、俱乐部、网球爱好者等 七、竞赛项目:
七、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高水平组不限地域,不限年龄、不限水平,无论是否注册、专业、职业均可报名参赛。 2、其它组别具有江西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读江西高校外省籍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参赛。 4、江西专业运动员(全国注册)、高校特招、单招网球专项学生、在省队入编运动员只能参加高水平组比赛。 5、运动员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比赛,请自购参赛期间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出现健康、安全等问题由参赛运动员自行负责,并签订比赛期间健康、安全的协议书。 6、领导干部组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最新《领导干部手册》为准,或交验任命文件复印件。 八、竞赛办法: (一)预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和淘汰赛赛制,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竞赛办法。根据场地、天气等实际情况,组委会有权更改赛制。决赛:采用单淘汰赛制。 (二)预赛单打前16名、双打(混双)前8名进入决赛;即只打到前16、前8就不再继续打。去年公开赛单打前16名,双打前8名直接进入决赛(名单见附表)(如双打拆对选,则必须重新打预选赛)。即决赛单打32签位,双打16签位。如去年公开赛取得名次运动员因故不能参赛,将采用幸运失败者抽签形式,决定替补人员。 (三 比赛采用信任制,如出现争议,由巡场裁判仲裁。 (四)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和中国网球协会下发的有关规则的最新变化和修改内容。比赛均采用无占先及6局决胜制和平局决胜制。局分40:40时一球决定胜负,接发球方选择站位。局数6:6时采用抢七决定胜负。 (五)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上一盘比赛结束,休息15分钟后必须服从裁判进行下一场比赛,否则按弃权论。运动员比赛时必须身着运动服、运动鞋,球拍自备。 (六)组委会以2013年全省网球比赛成绩为参考作为确定种子依据。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上场比赛。 (八)运动员名单公示及争议。组委会赛前在中弘·江西国际女子网球公开赛官方网站(www.jxopen.org)公示运动员名单。公示期内如对参赛选手资格有疑义可提出申诉,组委会给予核实后答复。公示期后至抽签前,如有疑义,请申诉人提供相关书面材料证据,组委会给予核实后答复。抽签结束后,组委会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申诉。 (九)赛程公布。抽签结果及赛程在中弘·江西国际女子网球公开赛官方网站(www.jxopen.org))公布。 (十)比赛实行积分制,办法另定。 (十一)运动员可以兼项。 九、弃权 (一)因伤病不能比赛,须有大会医生证明;需恢复比赛时,亦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并需得到赛事裁判长批准。 (二)特殊情况下退出比赛者,经组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按弃权处理。 (1)因伤病弃权: 经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并确诊(或赛区当地独立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的因伤(病)不能继续比赛者。此名运动员的成绩按如下几种情况处理: A、凡因伤病弃权,须有赛事组委会指定医生证明; B、赛前因伤病弃权:则本场比赛成绩为0:6; C、赛中因伤病弃权:则已结束的完整局数成绩有效,不完整的局数按到6计算,(例如:局比分2:4(弃权),则成绩算做2:6); D、需恢复比赛时,应有组委会指定医生的允许恢复比赛证明,并需得到裁判长批准。该运动员方可继续参加本轮次的单、双打比赛和其后轮次单、双打比赛,而不进行处罚。 (2)无故弃权: A、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者及其他不按规定参加比赛者,均按无故弃权处理。 B、凡无故弃权者,除本场成绩无效外,并按运动员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C、第二阶段比赛,凡无故弃权者,除本场成绩为负,不得参加本轮次的双打(或单打)比赛,并按运动员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D、特殊情况下退出比赛者,须经组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按弃权处理。 E、其它不按规定参加比赛者,均按弃权处理。无故弃权者应交纳罚金200元(从参赛押金中扣除)。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决赛各组别单打录取前16名、双打前8名。颁发奖金、证书,前三名另颁奖牌、奖杯。 (二)奖金分配(见附表)。 (三)获得决赛资格运动员均将获得2014年7月21-27日在南昌国际体育中心举行的中弘·江西国际女子网球公开赛门票一张。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 报名 1、预赛。各组别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参赛个人须详细填写报名表(www.jxopen.org下载),必须是电子稿(手写无效)。请于 2、决赛。参赛运动员请于请于时间(另外通知)前把报名表电子稿和汇款凭证的照片发送到1739298750@qq.com和28147309@qq.com。 (二)报到 1、预赛。 报到地点:共青城市网球运动中心。 2、决赛。另外通行。 (三)住宿地点: 1、共青城市茶山迎宾馆(4星) 联系电话:0792—7728888 联系人:欧阳婷兰 手机:18079269238 注:房价含自助早餐,中、晚自理。 2、共青城市亲客宾馆(3星) 联系电话:0792—4379666 联系人:朱惜媛 手机:18970295598 注:早、中、晚餐自理 注:参赛选手按照秩序册名单可享受内部协议价,预定房间请提前三天与宾馆联系。 十二、费用 (一)参赛运动员单打一项交报名费人民币100元、双打一项交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每项报名费为100元) 。参加预赛或决赛运动员,请每次缴纳报名费用。 (二)每名运动员收取参赛押金人民币200元,赛后无赛风赛纪问题全部退还。请留存好参赛押金汇款凭证,以便赛后退还押金。 (三)缴费须知:请报名参赛运动员自行把有关费用打入指定账户,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共青城市支行 账 号:6228480936038457961 户 名:沈文江 十三、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由江西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十四、对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条例 必须服从赛会的有关规定,服从赛会安排,服从裁判,不打架闹事,不干扰比赛,不无故中断比赛,甚至罢赛,比赛中如有异议,须按有关申诉程序提出申诉。 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其个人比赛资格、全省通报批评,情况严重送至当地公安机关等处罚。对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将视情节和违反的条目给予罚款。具体方法详见《违反行为准则罚款目录》(见附表)。处罚程序:赛场违纪由临场主裁判记录违纪行为和填写罚款通知单,交裁判长核准签字后,由监督负责实施;赛场外违纪由裁判长或监督直接实施处罚。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江西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昌联系人:徐新胜 13879123646 闫 辉 18679192655 乐承汉 13507917375 联系电话:0791—86294780(传真) 地 址: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28号 江西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邮 编:330006 网 址:www.jxopen.org 共青城联系人:王友根 13907924817 沈文江15179219762 电话传真:0792-4379533 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罚款目录
江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社会部网球比赛 暨 2014 “共青城杯”江西省网球公开赛(预赛)报名表
备 注: 在参赛项目中,如参加单打在表格内写“√”,如双打请在表格内写“√” ,并写明配对选手姓名。此表可复制。 2014 “共青城杯”江西省网球公开赛奖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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