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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全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46 更新时间:2012-11-10 22:06: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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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有关单位、设区市体育局、网球协会: 为推动全省网球事业的协调发展,促进全省城市之间的学习和交流,结合今年全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召开,决定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全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 附件: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全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比赛规程 附件: 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 江西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网球运动发展,定于 一、比赛名称: 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江西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 二、主办单位: 江西省网球协会、江西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承办单位: 南昌市网球协会、南昌国际体育中心。 四、时间地点: 竞赛于 五、竞赛项目: 业余网球团体赛。由7场单项比赛组成,出场次序分别为:男子双打、领导干部(男子)+业余网球选手、企业家(男子)+业余网球选手、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赛单位: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均可组建网球队参赛,参赛队伍控制在16队以内(以报名费缴纳时间先后为序)。 七、组队办法: 1、省直单位、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均可组队参加,队名统一称××市(县)××网球俱乐部或网球协会,除南昌市外,其他每个设区市最多不超过2个参赛队。 2、每支参赛队至少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均可由运动员兼)各1人组成,每队最多可以报16名运动员。允许省直单位、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在江西省范围内跨地区组队。 3、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单项的比赛,不得兼项,如对方提出申请,比赛前由裁判验明参赛运动员身份证件。比赛一经开始,则不再受理身份甄别问题。 八、参赛资格: 1、本次团体赛为业余网球赛事。所有参赛运动员要求有江西户籍,资格认定参照中国网球协会《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12版)》执行,注册过的专业网球运动员、虽未注册但经过专业网球队训练(虽未注册但已正式入队有编)的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但年满40周岁的退役网球运动员可以参赛,同时允许各队最多可报一名高校网球专业单招特招生参加单打比赛(男女不限,不许参加双打比赛),但应为未参加过ITF、ATP、WTA各级别赛事者。 2、各单项比赛参赛运动员资格条件:领导干部系指副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以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企业家系指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考虑到企业家身份认定难度,同时规定企业家年龄须满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从 3、运动员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比赛出现健康问题,组委会概不负责。 九、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赛决出最终名次(5-8名不再进行比赛,统一并列第五)。 2、团体赛采用7场4胜制(第一阶段必须打满7场)。每场采用6局决胜制和平局无占先制(如遇天气影响,裁判长有权调整赛制)。 3、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若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净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再相等,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按净胜分数决定名次;再相等,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在同一轮次判定名次中,还剩两队仍相同,则按其胜负关系决定顺序。 4、每场比赛前由各队领队统一报名单给裁判,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有年龄限制的运动员请提交身份证备查)。 十、奖励办法: 比赛对前八名进行奖励,并颁发奖杯。其中,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名奖励2000元,并列第五名各奖励1000元,承办单位有权根据报名参赛情况调整奖励名次。 十一、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二、报名组织: 1、报名日期和报名办法由南昌市网球协会负责,报名汇总至南昌市网球协会,报名费每队1000元,报名截止日期为 联系人: 熊文旦:13006210262(南昌) 陈惠龙:13807096218(吉安、抚州) 夏有浸:13979136631(宜春、九江) 陈振良:15879100977(高校、景德镇) 许爱民:13767011395(高校、鹰潭) 戴晨光:13367000098(萍乡) 李文辉:13979104503(德安) 龙志强:13970033968(赣州、新余) 曾 彤:13007219869(德兴) 惠小惠:13307912585(上饶) 江卫文:15970635255(其他) 2、各队交通、食宿自理(经组委会联系,江西省展演中心可提供食宿,标间约180元/晚,联系人:梁彦;手机:13979169639)。 十三、赛事裁判: 赛事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四、比赛用球: 威尔逊。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江西省网球协会、南昌市网球协会。 附:报名回执 报名回执(敬请网上回复熊文旦QQ:245937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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