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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全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46  更新时间:2012-11-10 22:06: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省直各有关单位、设区市体育局、网球协会:

为推动全省网球事业的协调发展,促进全省城市之间的学习和交流,结合今年全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召开,决定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全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10月20日至21日(双休日)在南昌市国际体育中心网球场(馆)举行,现将比赛规程印发你们,希望参赛单位(俱乐部)做好参赛组织工作,并以本次比赛为契机,推动本地区网球事业的发展。

附件: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全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比赛规程

 

                                                                     2012年9月6日

 

 

附件:

 

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

江西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网球运动发展,定于2012年10月20日至21日(双休日)在南昌举办“红谷滩杯”第二届江西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

一、比赛名称:

2012年“红谷滩杯”第二届江西省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

二、主办单位:

江西省网球协会、江西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承办单位:

南昌市网球协会、南昌国际体育中心。

四、时间地点:

竞赛于2012年10月20日、21日(双休日)上午8:30开始在南昌国际体育中心网球场举行(各领队8点前准时到场参加领队会并抽签)。

五、竞赛项目:

业余网球团体赛。由7场单项比赛组成,出场次序分别为:男子双打、领导干部(男子)+业余网球选手、企业家(男子)+业余网球选手、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赛单位: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均可组建网球队参赛,参赛队伍控制在16队以内(以报名费缴纳时间先后为序)。

七、组队办法:

1、省直单位、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均可组队参加,队名统一称××市(县)××网球俱乐部或网球协会,除南昌市外,其他每个设区市最多不超过2个参赛队。

2、每支参赛队至少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均可由运动员兼)各1人组成,每队最多可以报16名运动员。允许省直单位、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在江西省范围内跨地区组队。

3、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单项的比赛,不得兼项,如对方提出申请,比赛前由裁判验明参赛运动员身份证件。比赛一经开始,则不再受理身份甄别问题。

八、参赛资格:

1、本次团体赛为业余网球赛事。所有参赛运动员要求有江西户籍,资格认定参照中国网球协会《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12版)》执行,注册过的专业网球运动员、虽未注册但经过专业网球队训练(虽未注册但已正式入队有编)的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但年满40周岁的退役网球运动员可以参赛,同时允许各队最多可报一名高校网球专业单招特招生参加单打比赛(男女不限,不许参加双打比赛),但应为未参加过ITF、ATP、WTA各级别赛事者。

2、各单项比赛参赛运动员资格条件:领导干部系指副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以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企业家系指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考虑到企业家身份认定难度,同时规定企业家年龄须满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从2012年10月20日往前推算)。其他参赛运动员均不限年龄。

3、运动员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比赛出现健康问题,组委会概不负责。

九、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赛决出最终名次(5-8名不再进行比赛,统一并列第五)。

2、团体赛采用7场4胜制(第一阶段必须打满7场)。每场采用6局决胜制和平局无占先制(如遇天气影响,裁判长有权调整赛制)。

3、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若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净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再相等,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按净胜分数决定名次;再相等,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在同一轮次判定名次中,还剩两队仍相同,则按其胜负关系决定顺序。

4、每场比赛前由各队领队统一报名单给裁判,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有年龄限制的运动员请提交身份证备查)。

十、奖励办法:

比赛对前八名进行奖励,并颁发奖杯。其中,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名奖励2000元,并列第五名各奖励1000元,承办单位有权根据报名参赛情况调整奖励名次。

十一、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二、报名组织:

1、报名日期和报名办法由南昌市网球协会负责,报名汇总至南昌市网球协会,报名费每队1000元,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联系人:南昌市网球协会秘书长熊文旦,联系电话:13006210262、18079109315;QQ:2459375128;报名费收款单位:南昌市网球协会;开户行:南昌建设银行胜利北路支行;帐号:36001050230052502975。同时,各参赛队缴纳1000元赛风赛纪保证金(保证金于赛前领队会时交现金给组委会,比赛结束无不良赛风赛纪则全额退还保证金)。江西省网球协会、南昌市网球协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发布有关本次比赛的补充通知。

联系人:

熊文旦:13006210262(南昌)

陈惠龙:13807096218(吉安、抚州)

夏有浸:13979136631(宜春、九江)

陈振良:15879100977(高校、景德镇)

许爱民:13767011395(高校、鹰潭)

戴晨光:13367000098(萍乡)

李文辉:13979104503(德安)

龙志强:13970033968(赣州、新余)

  彤:13007219869(德兴)

惠小惠:13307912585(上饶)

江卫文:15970635255(其他)

2、各队交通、食宿自理(经组委会联系,江西省展演中心可提供食宿,标间约180元/晚,联系人:梁彦;手机:13979169639)。

十三、赛事裁判:

赛事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四、比赛用球:

威尔逊。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江西省网球协会、南昌市网球协会。

 

附:报名回执

 

 

 

                  2012年9月6日

报名回执(敬请网上回复熊文旦QQ2459375128

参赛球队

××市(县)××网球俱乐部或网球协会

 

 

手机

 

 

 

手机

 

 

 

参赛领导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

 

 

企业家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

 

 

 

男队员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女队员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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